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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 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在2012年全旅游团游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全旅游团游业发展情况,分析当前旅游业发展形势,部署2012年重点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对旅游业发展高度重视,去年以来,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旅游业发展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去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旅游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今年1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同志听取了国家旅游局党组工作汇报,对全旅游团游业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做好2012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旅游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我们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下面,我代表国家旅游局,讲三点意见。 一、2011年旅游工作回顾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面对各种矛盾和挑战,全旅游团游行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国务院41号文件为指导,着力扩大旅游消费,着力提高服务质量,着力推进改革创新,着力转变发展方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重点工作,实现了“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良好开局。 (一)扩大旅游消费,旅游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 ——消费热点不断增加。国务院将5月19日确定为“中旅游团游日”,各地以举办首个“中旅游团游日”为契机,广泛开展特色旅游惠民活动,提升了全社会旅游意识,激发了群众旅游热情,吸引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旅游,关心旅游业发展。围绕2011“中华文化游”主题年,全国推出200多条文化旅游线路,组织了各类特色鲜明、群众参与的文化旅游活动,促进了旅游市场繁荣。乡村旅游蓬勃发展,成为居民旅游消费的重要领域,全国已有5.3万个乡村旅游特色村,年接待游客超过6亿人次,旅游收入超过1500亿元。抓住纪念建党90周年等重要机遇,召开全国红色旅游工作会议,启动实施红色旅游二期规划,推动红色旅游全面发展,全年红色旅游接待游客4.95亿人次,同比增长16%。适应国民休闲度假快速发展趋势,完成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草案)。以黄金周、小长假和寒暑假为主体的假日旅游持续增长,高峰时段前伸后延,消费区域纵深拓展。广东绿道建设促进了国民旅游休闲。山东出台国民旅游休闲纲要。西部旅游持续火爆,四川地震灾区旅游成为新热点。京津冀、长三角、东北和中部地区旅游需求旺盛,东西南北中旅游热点纷呈。 ——宣传推广持续加强。面对国际金融市场急剧动荡、国际旅游消费需求走低、全球旅游市场竞争加剧的复杂形势,在立足国内需求、扩大居民旅游消费的同时,我们坚持积极发展入境旅游,进一步加强了与外交、文化、外宣、港澳办、台办等部门的合作,扩大境外市场推广力度,推动旅游形象宣传纳入国家对外文化宣传范畴。以“中华文化游”主题统领全年宣传推广,在海外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推广活动200多场,完成了500多个媒体推广项目。国家旅游局各驻外办事处在重点客源市场集中投放了一批广告,效果明显。为巩固扩大港澳入境旅游基础市场,加大了网络推广和主流媒体宣传力度,组织参加了港澳地区系列国际旅展,推进了中西部地区港澳入境市场开发。北京、上海、广东、湖南、四川、河南等地一批旅游节庆通过市场化运作逐步走向国际市场,云南、贵州、甘肃、青海以及内蒙、广西、西藏、宁夏、新疆等省区推出了一批民族特色浓郁、各族群众普遍参与的民族旅游节庆,长江三峡、丝绸之路等旅游节庆品牌影响力更为凸显。围绕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加大在日韩、东南亚市场的宣传推广力度,西安世园会178天会期累计接待游客1500万人次,其中入境游客45万人次。组织各地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参加柏林、伦敦、莫斯科、日本JATA等24个主要国际旅展,通过开设旅游微博等创新旅游宣传营销方式,针对不同重点客源市场持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我国继续保持全球第三大入境旅游接待国地位。 ——新兴业态快速涌现。传统观光产品得到提升,休闲度假旅游迅速崛起,冰雪旅游、温泉旅游、邮轮旅游、滨海旅游、会展旅游、奖励旅游、健康旅游、探险旅游等新兴业态快速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营销、品牌经营、集聚开发等旅游商业模式创新加快,一批精品品牌和高中端产品正在快速形成,全国涌现了一批旅游集聚区、旅游综合体、旅游产业园区。旅游装备制造业发展提速,大型旅游项目和旅游综合设施建设加快。成功举办首届中旅游团游服装服饰赛博会、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和中旅游团游产业博览会,培育发展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登山、滑雪、潜水、露营、高尔夫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及宾馆饭店专用产品。 ——企业经营整体向好。各地加强政策扶持和业务指导,旅游企业的主营业务、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提升。2011年前三季度全国星级饭店平均出租率同比增加3.5个百分点,营业收入增长3%;旅行社组织接待国内游客增长40%;A级景区接待游客量超过20%,综合营业收入增长超过20%,旅游企业整体经营实力和经济效益稳步提高。 ——旅游市场平稳较快增长。预计2011年国内旅游人数达26.4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3.2%;国内旅游收入1.93万亿元,增长23.6%;入境旅游人数1.35亿人次,增长1%;入境过夜旅游人数5730万人次,增长2.9%;旅游外汇收入470亿美元,增长2.5%;出境旅游人数6900万人次,增长20%;全旅游团游业总收入2.25万亿元,增长20.8%。新增旅游直接就业约50万人。 (二)坚持标本兼治,旅游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执法整治力度加大。以《旅行社条例》执法检查为重点,围绕解决旅游市场中的低价消费、挂靠承包经营、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旅游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旅游监管与旅游监察互动联动机制,完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督办制度,国家旅游局全年督办26宗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各地处罚旅游企业855家,其中旅行社656家、饭店123家、景区32家、购物点24家等,处罚旅游从业人员754人。一些群众反映强烈、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所遏制。 ——标准化工作全面推进。充分发挥标准化引领行业、规范服务、提升质量的积极作用,加大旅游标准制定实施力度,全年制定修订旅游业国家标准16项、行业标准12项。截至目前,我旅游团游业已有国家标准22项、行业标准18项、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200多项。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组织了对四川省和10个市区县、67个企事业单位旅游标准化试点评估工作。通过旅游标准化促进服务规范化方面,我国已居世界前列。规范燃香工作取得新进展,制定实施规范宗教旅游场所文明燃香三项国家标准,研究扩大文明燃香试点景区数量,规范燃香工作得到广泛支持和认可。 ——市场退出机制逐步健全。为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确保旅游者权益,国家旅游局和各级旅游部门加大了旅游市场退出机制的建立和实施。通过星级饭店标准复核和暗访,全年共取消806家星级饭店,其中五星级14家、四星级54家、三星级286家、二星级416家、一星级36家,并对548家星级饭店进行限期整改。全年组织复核5A级景区25家,要求13家不达标5A级景区限期整改,取消4A级景区7家。 ——软环境建设得到加强。以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游客满意度调查为切入点,完善以游客评价为主体的旅游目的地评价机制,推动各城市党委、政府切实加强旅游环境建设,寓旅游管理和服务于城市管理之中,2011年全国游客总体满意度达80%。持续开展“品质旅游、伴你远行”旅游公益宣传,积极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月”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广大游客理性消费、文明旅游。实施旅游服务警示制度,完善了旅游投诉和导游员监督信息通报制度,社会监督渠道不断拓宽。 (三)深化改革创新,旅游业发展活力增强 ——改革试点扎实推进。认真落实导游工作座谈会精神,启动导游体制改革试点,以《中国职业大典》修订为契机,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导游职业分类和职称体系建设,完善了导游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和导游等级考评制度。桂林、成都、秦皇岛、张家界、舟山市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在创新旅游业发展统筹机制、完善资源一体化管理、探索旅游产业集聚发展扶持政策等方面取得了实效。海南国际旅游岛、广东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云南旅游综合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北京市成立旅游发展委员会,被赋予统筹协调发展旅游产业的职能。浙江、云南、广东三省27个市县开展了旅游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以《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宣贯为契机,创新完善了旅游度假区发展模式。确定了第一批试点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的3家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加强了对试点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协会改革稳步推进。制定了《旅游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草案),新成立了中旅游团游景区协会,组成了中旅游团行社协会会奖专业委员会。中旅游团游协会和吉林、辽宁、上海等省市旅游协会在承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转移的饭店星级评定职能后,完善了工作机构和机制。中旅游团游饭店业协会积极协调中国人民银行,推动落实饭店业银行卡收费政策。中旅游团行社协会积极争取旅游团队高铁优惠政策。各级旅游行业协会积极开展人员培训、政策调研、信息服务,服务会员、沟通行业、维护权益的能力不断提高。 ——企业改革发展加快。社会资本、民营企业快速进入旅游业,旅游成为投资热点。全国出现了一批如广东横琴岛长隆国际旅游度假区、吉林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山东台儿庄文化旅游产业园、浙江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等投资上百亿的旅游大项目。港中旅、华侨城、北京首旅、上海锦江、旅游团、中青旅、康辉、岭南等大型国有控股旅游企业发挥龙头作用,利用自身优势,加快兼并重组扩张步伐,加快集团化发展,不断壮大自身实力。春秋、长隆、海航、华强、开元等民营企业以及如家、七天、汉庭等经济型酒店连锁品牌发挥市场机制优势,加快实施旅游品牌扩张,增强市场竞争力。携程网、途牛网、芒果网、去哪儿网等新兴旅游网络企业不断丰富完善电子商务赢利模式。一批有较强实力的企业集团正在快速成长,锦江之星、海航旅业、阳光假期等部分有条件的旅游企业开始“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四)扩大交流合作,全球影响力不断提升 ——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化。一年来,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了与菲律宾、喀麦隆的旅游协定签署仪式;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了与俄罗斯、澳大利亚的旅游协定签署仪式;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出席了亚太旅游协会60周年庆典,会见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业理事会领导人,代表中国政府接受了《全球领导人支持旅游业公开信》。认真落实日本复合型灾害发生后温家宝总理访日成果,与韩国签署了中韩旅游合作协议,与俄罗斯建立了中俄地区旅游合作交流机制,中旅游团游团队赴美旅游业务第四阶段新增河南、江西、贵州三省,日韩俄美四大主要客源市场得以巩固。国家旅游局和地方旅游部门出席了第19次世界旅游组织全体大会、第11届世界旅游旅行大会、第6届中日韩旅游部长会议、第5届中美省州旅游局长对话会议,参加了第3届T20旅游部长会议、南太旅游组织部长理事会会议,举办了中国与加勒比经贸合作论坛旅游研讨会、首届亚欧旅游合作发展论坛,我旅游团游业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 ——与港澳交流合作成效明显。配合李克强副总理访港,研究提出了五条惠港旅游新政策,将其作为“CEPA补充协议八”旅游领域开放的新措施。积极开展内地与港澳旅游界高层互访和业界交流,进一步发挥旅游业在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按照优势互补、发挥各自优势的原则,在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协调机制、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进海外联合推广、联合开展旅游人才培训、支持旅游企业拓展合作领域、共同开发旅游新业态、支持香港邮轮母港建设以及支持澳门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建设等方面,加强内地与港澳地区旅游产业化合作。内地与港澳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双向旅游交流市场。 ——赴台旅游务实推进。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稳步发展,启动了北京、上海、厦门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开放了福建居民赴金门、马祖、澎湖地区“个人游”,开放了大陆居民直系亲属异地参加赴台旅游团和单一机构跨区域赴台团队旅游业务。全年大陆居民赴台旅游126万人次,同比增长7.8%,其中团队旅游123万人次,个人游3万人次。成功举办了海峡两岸第六届台北旅展、第14届旅行业联谊会、第三届旅游交流圆桌会议,两岸旅游交流合作向多领域多层次发展。 (五)推进产业融合,转变发展方式步伐加快 ——产业融合发展向纵深迈进。为推动旅游业实现两大战略目标,各地大力推进旅游业与一产融合发展,重点发展乡村旅游,加强了与农业、林业等部门的合作,以标准为指导,以政策为引领,以活动为平台,以培训为支撑,推进乡村旅游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积极推动旅游业与二产融合发展,重点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重庆、上海、山东、天津、海南、广东、福建等地加快培育邮轮经济,推进游轮游艇制造和邮轮母港建设。北京、广西、吉林、海南等地加快房车制造和自驾车露营地建设,北京、河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山西、江西等省市推出了一批旅游必购商品。切实加强旅游业与三产融合发展,重点推动与文化产业共同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指导意见》;加快与现代金融相结合,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推动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融资,推动“中旅游团游卡”以及广东、山东等地旅游金融产品的研发应用,进一步丰富覆盖旅游活动各环节的旅游保险产品。 ——信息化带动作用日趋明显。确立了以信息化带动旅游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的基本途径,制定发布了《中旅游团游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完成了《旅游电子商务服务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北京、江苏、浙江、福建、湖北等省市启动了智慧旅游城市试点工作,在江苏省批准设立了首个“中国智慧旅游服务中心”。各地积极推动将智慧旅游初期成果直接应用于旅游产业要素,一批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企业快速成长,旅游电子商务业务成为多数旅游企业新的赢利方式。注重运用最新科技成果提升旅游服务和行业监管水平,积极推进“全旅游团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建设,转变旅游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编制完成了《中旅游团游业“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确定了以人才队伍建设引领旅游业科学发展的基本方向。推动了旅游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学科建设,成立全旅游团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快了旅游复合型人才和急需人才培养。继续实施全旅游团游人才培训计划,全年培训总量约460万人次,其中培训旅游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1.5万人次。继续实施“名导进课堂”工程,开展了全国中级导游员考试,恢复了高级导游员考试,促进了导游队伍素质提升和结构优化。组织了全国第九批导游援藏工作。开展了全旅游团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工作,鼓励和促进旅游从业人员不断提高素质,增强服务旅游业发展的能力。 (六)加强基础建设,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旅游法起草进展顺利。在国家层面制定旅游法,是全旅游团游业界热切期盼的一件大事。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全旅游团游行业积极配合的旅游法起草工作,总体进展顺利。起草小组第五次会议原则通过后的旅游法草案第三稿,拟于今年上半年全国人大财经委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全国人大委员长会议审议提出法律案。 ——安全工作得到加强。制定了《旅游者安全保障办法》,完善了旅游安全协作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积极应对并妥善处置了埃及局势动荡、日本特大地震复合型灾害、台湾阿里山小火车翻车事故等旅游突发事件。制定实施《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统保项目覆盖率达64%,对旅游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发挥了有效作用。强化旅游安全信息服务,国家旅游局全年发布旅游安全提示信息120多条。加强旅游安全培训,编制了旅游安全管理培训系列丛书和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手册,游客安全意识和旅游业应急处置能力增强。 ——国内旅游统计试点工作启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广西七省区市开展了国内旅游接待统计试点工作,在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反复研究论证,确定了以“接待国内过夜旅游人天数”为核心指标、以“住宿业基础情况”为校核指标的试点方案,初步实现了试点省区市之间旅游统计数据横向可比,为国内旅游统计实现全国横向可比提供了技术支撑。 ——基础理论研究持续推进。组织动员各方面专家,历时两年,基本完成了《中旅游团游大辞典》编纂工作,共录入3000个词条,约140万字,填补了我国大型旅游辞典的空白。完成了导游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全国游客满意度测评、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与预警等重要课题研究,全国游客满意度调查课题成果获得世界旅游组织尤利西斯奖。完成了2011年度国家旅游局科研立项、科研评奖工作,举办了第三届中旅游团游科学年会。 (七)深入落实41号文件,形成了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旅游产业战略定位更加明确。截止目前,31个省区市党委政府都对贯彻落实国务院41号文件做出明确部署。24个省区市以党委政府或政府名义召开了旅游发展大会,25个省区市以党委政府或政府名义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务院41号文件的具体意见或决定。31个省区市都对旅游业作出明确的战略定位,28个省区市定位为支柱产业或主导产业,其中13个省区定位为战略性支柱产业。 ——各地对旅游业支持力度明显加大。28个省区市成立了党委或政府领导牵头的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协调机构,其中12个省区市由主要领导牵头。28个省级旅游部门成为政府直属行政机构,海南、北京旅游委成为政府组成部门。22个省区市旅游部门增加了行政编制或内设机构。29个省区市增加了旅游发展资金,其中省级旅游发展资金过亿元的有20个省区市。 ——重点政策措施得到较好落实。20个省区市落实了“宾馆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17个省区市落实了“允许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政策。20个省区市落实了“旅行社按营业收入缴纳的各种收费,计征基数应扣除各类代收服务费”政策。13个省区市落实了“排污达标旅游企业在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政策。云南、海南和广西桂林等开展了旅游用地先行先试。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旅游团游行业广大干部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国家旅游局对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各部门的全力支持和旅游战线同志们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影响旅游业健康发展的矛盾和问题。一是旅游产品供给不足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既不利于有效满足快速增长的旅游需求,也不利于充分释放巨大的旅游消费潜力,同时对资源环境保护带来压力。二是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市场秩序没有根本好转。三是旅游发展方式还不完全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重开发、轻保护,重硬件、轻软件的现象较为普遍,破坏资源环境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人才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要求,特别是缺乏适应两大战略目标要求的企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投资创业人才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加强研究,形成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手段,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二、2012年旅游业发展总体形势 从国际看,今年世界经济形势总体上仍将十分严峻复杂,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上升。从国内看,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将召开党的十八大,中央确定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要突出把握好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既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对我旅游团游市场特别是入境市场带来的挑战,又要清醒地看到,我旅游团游业发展良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仍然很多,我旅游团游业仍处于黄金发展期。 从不利因素看,我国入境旅游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面临着几个方面的压力。一是全球市场需求走低可能成为常态,美国、法国、西班牙、日本等国失业率居高不下,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短期内难以解决,还可能向更多成员国扩散蔓延,日本经济受政府高债务结构问题困扰复苏态势不乐观,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通胀压力加大,部分主要客源地居民收入可能减少,将抑制中远程出游意愿与旅游消费支出。二是各国政府受经济困境影响将压缩各方面开支,企业投资更趋谨慎,商务旅游、奖励旅游可能减少。同时,受人民币升值和燃油价格上涨影响,中远程来华旅游成本持续走高,对欧美等远程市场增长带来压力。三是国际旅游市场竞争更为激烈,部分国家有可能实施进一步的紧缩性出境政策与宽松的入境政策,将进一步挤压我入境旅游市场增长空间。四是各种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因素将增加旅游市场的不确定性。同时,国内旅游发展也面临不少新的挑战。受世界经济下行影响,我国外需明显减弱,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困难加重,部分员工收入相对减少,将影响居民旅游消费支出意愿。物价上涨压力将相对降低部分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旅游消费能力,股市、汇市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旅游消费预期。 在看到不利因素的同时,我们必须而且应该充分看到有利因素。一是我旅游团游业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的总体格局不会改变,居民收入稳定增加、旅游需求较快增长的基本趋势不会改变。二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突出强调扩大内需的重要性,把旅游消费纳入扩大内需的重要领域,将加大旅游业发展的政策优势。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拓宽和开发消费领域,鼓励创新消费产品,促进居民文化、旅游、健身、养老、家政等服务消费”。温家宝总理强调,“要完善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落实好带薪休假制度,鼓励旅游、健身、文化等消费”。中央和各地、各部门支持旅游业发展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旅游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将持续向好。三是我国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等基础设施不断增加,宾馆饭店、景区景点等旅游接待设施建设加快,旅游投资持续升温,旅游供给不断增加,将拉动旅游消费快速增长。四是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加快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中等收入人群规模扩大,旅游发展大众化趋势更为明显,老年人、青少年、学生、农民等旅游消费人群快速扩大。五是我国作为文明古国、文化大国和新兴经济体,国际旅游吸引力仍然强劲,我主要客源市场仍然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入境旅游发展潜力仍然很大。 总的看,2012年旅游业发展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我们要及时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把各种困难估计得充分一些,把克服困难的措施准备得充分一些。同时要坚定信心,未雨绸缪,积极应对,善抓机遇,加快发展。基于上述形势,我们认为2012年我旅游团游业仍将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发展格局。全年旅游业发展预期目标为:国内旅游人数29亿人次,同比增长10%;国内旅游收入2.22万亿元,同比增长15%;入境旅游人数1.38亿人次,同比增长2%;入境过夜旅游人数5850万人次,增长2%;旅游外汇收入500亿美元,同比增长6%;出境旅游人数7700万人次,同比增长12%。旅游业总收入2.57万亿元,增长14%。新增旅游直接就业50万人。 三、2012年重点工作 2012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41号文件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保持旅游业持续较快发展,对实现旅游业“十二五”规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今年旅游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按照中央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继续坚持全面发展国内旅游、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的方针,继续推进国务院41号文件的全面贯彻落实,着力扩大旅游消费,着力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提高发展质量,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按照上述要求,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旅游业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积极作用。要高度重视旅游的文化和教育功能,明确旅游业承担的文化责任,大力引导和培育积极健康、内涵丰富的旅游文化,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旅游文化促进发展机制,推动构建有利于旅游业发展的核心价值体系。要健全完善旅游与宣传、发改、文化、新闻等部门的合作机制,把旅游产业的优势和文化产业的优势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国家旅游形象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积极健康的旅游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旅游者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推动中华文化广泛传播和发展。要与文化、建设、文物等部门加强联合,探索创新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律的文化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模式。要创新旅游与文化共同发展的工作手段和机制,支持和推动文化旅游示范区、聚集区建设,探索旅游与文化共同发展的新途径。要加强文化旅游精品建设,重点支持一批全国性的文化旅游节庆品牌和活动品牌,提高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工艺品、纪念品的创新、设计和制作水平,适时推出第二批全国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名录。要加大政策扶持,引导和推动更多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旅游市场,培育一批需求潜力旺、市场影响大、综合效益好的文化旅游品牌企业。要加大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坚决整治背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的旅游产品开发和市场经营行为,防止我国优秀的民族民俗文化在旅游市场中被庸俗化,要大力净化文化旅游市场环境。 (二)认真落实扩大内需特别是促进消费这一战略基点,加快培育旅游消费热点。要大力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支持地方举办乡村旅游推广活动,实施全国乡村旅游示范村标准,引导开展全国乡村旅游示范村评定工作。要大力推进度假旅游发展,认真总结国家旅游度假区发展经验,启动度假区国家标准实施试点,引导度假旅游产品建设和度假旅游市场发展。要大力推进红色旅游发展,深入贯彻红色旅游二期规划纲要,抓紧落实“十二五”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总体建设方案,组织红色旅游大型推广活动,推动红色旅游与乡村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相结合,推动红色旅游持续健康发展。要大力培育旅游新业态,开展生态旅游示范区研究试点工作,推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试点单位,继续推进森林旅游示范区试点工作。要深入开展旅游扶贫工作,落实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旅游团游扶贫工作座谈会”。加大对有条件发展旅游业贫困地区的资源普查、规划编制和宣传促销方面的指导和支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要抓紧上报《国民旅游休闲纲要》(草案),推动带薪休假制度落实,鼓励开发休闲度假产品,丰富假日旅游市场。要大力加强老年旅游市场开发,加大养老旅游产品开发力度,推动养老旅游设施建设。 (三)积极应对国际经济形势的严峻挑战,加大入境旅游市场开发力度。推动三大市场协调发展,要将入境旅游市场开发作为一项重点工作。2012年的旅游主题为“中国欢乐健康游”,要围绕这一主题开展宣传推广活动。鼓励有条件的省区市和国家旅游局在宣传推广尤其是广告营销方面加强合作,相对集中资金、集中区域、集中时段对重点客源市场进行持续宣传推广。鼓励有条件的省区市建立跨区域、多部门、专业性、机制化的市场推广队伍。做好中俄互办“旅游年”工作,配合俄方办好2012年中国俄罗斯旅游年系列活动。组织好中日邦交40周年、中韩建交20周年旅游交流活动等。研究制定国际旅游市场开发的中长期战略,加快推出中国国家旅游形象,加快整合建设丝绸之路、长江旅游带、黄河旅游带、京杭大运河、大香格里拉、青藏铁路、澜沧江-湄公河等重点旅游线路。认真办好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运用好各种国际会议、旅游展览会等促销渠道。继续保持并巩固香港、澳门入境旅游市场的基础地位。认真抓好“CEPA补充协议八”旅游领域开放措施的落实,与相关部门共同务实推动扩大内地居民赴港“个人游”和广东省赴港“一签多行”政策实施范围。支持澳门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建设。重点开发港澳青少年新兴客源市场。深化粤港澳区域旅游合作。按照中央对台工作整体需要,做好开放第二批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和增加赴台旅游组团社数量的政策储备工作。充分发挥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旅游磋商机制作用,进一步提升旅游安全事故、旅游投诉纠纷的协同处置能力,继续联合开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 (四)坚持不懈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构建人民群众放心消费、安全消费的旅游环境。研究编制《旅游质量发展纲要(2012-2020)》,制定《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开展总结诚信旅游活动经验与成果,研究建立旅游企业诚信评价制度,构建提升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制约导游队伍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下更大的决心,以更大的力度,建立健全旅行社、A级景区和星级饭店等市场退出机制,研究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化的具体准入和退出办法。继续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完善游客满意度调查工作,健全重大旅游违法违规案件督办制度,制定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考核评价办法。推动“全旅游团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全面应用,研究开发“全旅游团游景区动态监测与游客评价系统”,实施出境旅游优质供应商计划。深入开展“品质旅游、伴你远行”和“文明旅游、理性消费”宣传活动。与宗教等部门合作,将全国宗教旅游场所文明燃香试点扩大到40家4A、5A级景区。继续推动实施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推动旅游刷卡无障碍,推动旅游咨询中心、旅游观光巴士等示范项目建设。切实做好旅游黄金周、高峰时段和突发事件情况下的旅游安全。 (五)大力转变旅游业发展方式,全面提升旅游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开发高端、中端和大众化旅游产品,满足不同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大力发展需求潜力大、消费水平高、产品附加值高的商务旅游、会展旅游、奖励旅游等中高档旅游产品。充分利用信息、科技、文化增加旅游业的附加值,使旅游业发展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贯彻旅游业公共服务“十二五”规划,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建设的监管力度。推动地方政府采取鼓励措施,对宾馆饭店、景区景点推行节能节水减排约束指标。积极推动现代科技成果在旅游业中广泛应用,努力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的知识、技能和素质,不断创新旅游业的管理方式和服务模式,更多地依靠现代科技和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升来促进发展。加强对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引导文明消费、绿色消费。 (六)加大旅游业改革创新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法工委抓好《旅游法》起草工作。认真落实旅游业“十二五”规划,切实抓好重点区域旅游规划的落实。推动区域旅游加快发展,推动城市旅游目的地建设。加快旅游行业协会改革步伐,推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把应当由行业协会承担的职能转移出去,继续推动各级各类旅游协会人员和财务关系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脱钩,不断提升协会的发展活力、履职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继续支持和指导各地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在重点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推动相关政策在重要领域有所突破,适时进行经验总结并向全国推广。加强对专项领域的政策研究,争取在旅游用地、旅游规划、海洋海岛旅游利用等领域实现政策性、体制机制性突破。加大对旅游企业的扶持力度,推进中央关于扶持小微型企业各项优惠政策在旅游行业中的落实。按照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要求,完善旅游法规体系,减少行政审批,努力消除旅游业地方保护。着手修订《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管理办法》等法规。继续深入推动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旅游企业标准体系编制指南》,扩大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域和覆盖面。创新完善旅游统计工作,进一步总结推广国内旅游接待统计体系试点成果,扩大试点范围,实现国内旅游统计横向可比。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国公民出境花费的统计调查工作,形成专项统计调查办法和制度。 (七)扎实抓好旅游教育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旅游人才队伍。推动建设一批与两大战略目标需要相适应的高水平旅游院校,以旅游教育学科调整和旅游专业硕士教学项目实施为契机,推动旅游院校设置并完善适应旅游新业态、新趋势发展需要的新专业,鼓励建立健全旅游职业教育体系,搭建多层次的校企合作平台。鼓励建设一批高层次创新型旅游人才培养基地。加强旅游理论研究,推动旅游学科建设。深入推进导游体制改革,在有条件的省区市开展导游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导游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举办第二届全国导游大赛,继续组织开展中高级导游考试,抓紧组织开展特级导游评审工作,健全吸引国际旅游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包括离退休老专家、老教师等进入旅游行业的弹性用人机制。开展旅游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工作,做好旅游职业资格和职称制度研究工作。继续开展“名导进课堂”工程,组织名导师资培训和送教上门活动。继续做好旅游人才援藏、援疆工作。 (八)加强跟踪督导,大力推动41号文件全面贯彻落实。各地要对照41号文件中的重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总结,落实到位的要加以巩固,正在落实或还未完全落实的要加大力度。对有具体落实年限要求的各项工作,包括旅游行业协会改革、旅游节能减排、旅游人才培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等,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抓紧推动落实,务求按时完成。对41号文件明确提出但还未完全落实的各项扶持政策,包括水电气同价政策、银行卡刷卡费率政策、旅行社承接服务外包政策、旅游用地政策等,要主动汇报请示和积极协调相关领导和部门,抓紧落实。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要在经费、人员、工作机构等方面形成落实机制,避免因人事变动出现脱节。今年国家旅游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41号文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总结推广各地成功经验和做法。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准备。 (九)转变工作方式,加强旅游部门自身建设。国家旅游局和各级旅游部门要规范行政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指导科学发展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开展行业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理顺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的关系,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要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加强作风建设,通过教育培训、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保持旅游部门的思想纯洁、作风纯洁、队伍纯洁,做到清正廉洁、求真务实。要加强行风建设,落实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完善旅游行政管理和行政监察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旅游行风明查暗访、交叉检查和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强化新闻舆论、行风监督员、行风热线等对旅游业的社会监督,切实解决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 同志们,2012年旅游业发展任务繁重、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